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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民眾在過世前2年
贈與股票給太太、兒子及媳婦
儘管不是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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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民眾在過世前2年
贈與股票給太太、兒子及媳婦
儘管不是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
但因為是贈與給特定親屬
仍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

不過,他的媳婦因與兒子離婚
已經不是親屬關係
所以這部分可以免併入遺產課稅
遺產稅計算眉角、預留稅源規劃撇步
用這案例一次搞懂!

看更多新聞:https://bit.ly/3EXVHhB
看更多新聞:https://bit.ly/3zDXoga

#遺產 #國稅局 #贈與 #親屬 #繼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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